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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20 查看次数:22117 次

省政务管理办解读:《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体系,解决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18日发布《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2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对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督办落实相关工作。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要求“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实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省委十一届八次全议指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集成改革提质增效,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当好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当前,我省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仍然滞后,在思想认识、职责边界、服务效能、优化创新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还存在无政务服务机构、无专人办事等现象。为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向基层延伸,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体系,彻底扭转部门“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错误观念,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慢、繁”等顽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亟需出台《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和基层实际着手,明确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发展方向、实施路径和工作保障,全面推动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实现基层政务服网上办、就近办、高效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围绕上述问题,省政务办组成调研组赴襄阳、荆州、孝感、恩施、天门等市州,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一线调研“一网通办”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省政府领导进行了批示。同时,在天门市和武汉市武昌区武重社区开展基层“一网通办”工作试点,总结典型经验,为出台《指导意见》打下基础。形成初稿后征求了省直部门和市州的意见,并再次修改完善。11月11日,提请省行政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书面审议,并于2020年12月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月18日以省政府名义印发。

二、总体思路

推行“一网通办”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践行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路径。《指导意见》起草中我们主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顶层设计和基层实际相结合。在顶层谋划时既注重总体框架和方向把握,又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和群众需要,确保权责对称,紧盯民政、卫健、就业、社保、残疾等高频办事领域和场景,从抓落实、求实效的角度加强协同联动,分解工作任务,谋划具体措施。

二是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收集问题,聚焦基层政务服务职责边界不清,场地、人员、资金、技术、设备等支撑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逐项研究提出对策,切实保障出台的措施能用、好用、管用。

三是原有政策和最新要求相结合。注重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在政务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建设等方面,延续了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等文件相关要求。同时,吃透把握上级有关精神,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并把“一网通办”最新政策和要求贯穿于《指导意见》始终。

四是统筹推动和鼓励创新相结合。在平台建设、标准制定、安全保障、网络支撑等方面,注重统筹推动,强调标准化、规范化,避免重复、无序建设,为平台整合、数据汇聚打好基础。同时,鼓励地方大胆创新,发挥首创精神,创造地方特色和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坚持统筹规划、坚持标准引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四个原则,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便捷高效、城乡均等同质、群众普遍满意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职责定位更加科学,服务事项依法公开,工作机制、平台建设、基础支撑、专业队伍、服务保障等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服务效能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监督更加广泛,逐步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第二部分主要工作任务,从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创新基层政务服务模式、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夯实基层政务服务基础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健全基层政务服务运管机制、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创新推广机制、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推行帮办代办教办等服务机制、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推进“一网通办”、深化“一窗通办”、推行“一事联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网络支撑、提升平台功能、强化数据汇聚等12项具体任务。比如,针对村(社区)电脑设备不足的问题,明确要求村(社区)至少配备2台电脑,1台工作人员自用,1台用于教群众办事。再如,为解决村(社区)事项梳理不到位,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探索实行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准入制,要求上级各有关部门委托村(社区)组织开展的事项征求村(社区)同意后,要匹配相应的人、财、物支撑,加强保障和指导,杜绝“一放了之”现象。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人才队伍、加大资金投入、增强人才队伍、技术攻关、监督考核强化跟踪问效等具体措施入手,力求解决基层反映比较强烈的投入不足、人手不够等问题。

四、主要亮点

一是强调整体性。在顶层设计、体制机制、要素分配、安全保障等方面,注重统筹协调、集约建设、资源整合和全盘谋划,统筹利用现有服务要素和资源。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级职责,既对省级数据汇聚、平台建设等基础支撑作出要求,也对基层具体任务进行明确,做到全省上下同频“一盘棋”。二是突出针对性。在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和运管机制建设上,对管理机制、人员配备、服务质效等都作了明确要求。不搞一刀切,鼓励结合基层政务服务特点,以便民高效为出发点,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守老人和儿童等群体办事需求,推出相适应的政务服务措施。三是体现创新性。在建立健全基层服务事项准入制、完善帮办代办教办机制、推进“一事联办”“一窗通办”等方面探索创新举措,进一步推动流程再造,实现“四办”“四减”。四是注重便利性。提出加快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掌上、实体大厅、自助终端等多渠道的立体服务体系。鼓励在中心村、群众聚集地探索政务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就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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