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1-07-09 查看次数:21965 次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五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老河口市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五条措施》已经 2021 5 月 26 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7月9日


 

老河口市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五条措施

 

 

 

为助推疫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千亿工业强市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河政发〔20203 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疫后重振期间支持我市规模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的五条措施。

 

一、对 2000 万元以下技改项目降低支持门槛

 

1.对循环经济产业、食品加工产业、建材冶金产业、纺织服装企业实施技改的,当年生产性设备投资 150 万元以上的,竣工投产后,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补助。

 

2.对汽车零部件企业实施技改的,当年生产性设备投资 100 万元以上,竣工投产后,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补助。

 

3.对木业家居产业、光电产业、生物医药企业实施技改的,当年生产性设备投资 50 万元以上,竣工投产后,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 10%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项目办)

 

二、对 2000 万元及以上技改项目给予更大支持

 

1.对符合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等支持方向且总投资 20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和争取省政府《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支持,享受设备购置额 8%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等政策。


2.未能入选全省竞争择优支持对象的,除享受 2000 万元以下技改支持政策外,对超过 2000 万元以上部分,再给予设备购置额 4%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优化技改审批程序

 

1.技改项目即报即备。

 

2.全面推行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由属地政府部门统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洪水影响等 8 项评价评估事项,入驻区域内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进行单独评价。

 

3.推行工业技改项目先建后验。符合先建后验适用范围、要件齐全的技改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12 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防办、市气象局)

四、加大技改金融支持力度

 

1.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技改企业优先予以融资支持。

 

2.加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在不高于 LPR 利率(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对当年新增贷款按年 1%进行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五、专项资金支持

 

市政府设立 2000 万元支持企业技改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工业转型升级、设备更新、技改扩能。一个年度内,享受省或者襄阳市技改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我市技改支持政策。与我市签订有招商引资投资协议且在政策扶持期内的企业,我市技改专项资金不再予以重复支持。之前出台涉及技改支持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本措施实施细则由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以上措施自 2021  1  1 日起试行一年,由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解释。

 

附件:1.技改支持政策申报资格

 

2.申报兑现流程



 

附件 1

 

技改支持政策申报资格

 

 

 

1.在我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企业技术改造申报要求;

 

2.申报期之前进入规模以上企业。

 

3.申报企业以及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在信用中国等信用平台上无不良征信记录;

 

4.管理规范且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生产经营、银行和纳税信用良好;

 

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当年度无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形;

 

6.未在招商引资政策扶持期内的企业;

 

7.有合法合规项目手续,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

 

8.申报的项目纳入襄阳市经信局年度项目库,及时报送技术改造进展情况。


 

9.贷款贴息的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在老河口市营业机构发放,外地营业机构发放的贷款不纳入申报范围。贷款的借款人须为企业,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管等个人的贷款不纳入申报范围。每年 6 月 30 日前,企业就较上年度贷款新增部分向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提出贷款贴息申请,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 2

 

申报兑现流程

 

 

 

1.政策启动。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要求,次年 4 月底前启动兑现上一年度技改支持政策。

 

2.企业申报。符合技改要求、有生产性设备投资的企业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

 

3.乡镇初审。对初审资料合格的企业,属地乡(镇、街道)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推荐。

 

4.部门联合审查。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汇总初审项目,会同相关市直部门开展形式要件审查,征求对企业项目备案(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复性享受本市扶持政策(市财政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项目办)、环境保护(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安全生产(市应急管理局)等方面的审查意见,无异议后形成《待评估企业名单》,确定设备投资总额度。

 

5.第三方评估。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政府采购形式,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技改设备投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6.公示。老河口市政府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7.提交市政府批准。

 

8.政策兑现,补助资金直达企业账户。


 


网站首页   平台简介   服务范围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中小企业服务大楼3楼 邮箱:Smehub@163.com

邮编:430077  鄂ICP备13003460号-3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