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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06 查看次数:20424 次

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成长工程奖励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道峡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推进企业成长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实现倍增目标的意见》(襄发(2017)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工业企业成长工程步伐,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工业企业成长工程进行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企业成长步伐。实施工业企业成长工程是培育市场主体、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经开区以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企业成长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组织领导,加快中小企业成长步伐,加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布局结构相对合理、管理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扩大的中小企业群体

二、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各乡镇、经开区以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联系帮扶重点企业、项目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工业企业解决成长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做好规模企业经营状况和中小企业动态分析。实行“一企一策”,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加强对中小企业跟踪服务,确保成熟家,申报一家,纳入一家,做好规模工业企业申报工作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县政府设立工业企业成长工程奖励专项资金,激励中小企业成长壮大,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2020年1月以后首次纳入的规模工业企业(以统计名录库新增名单为依据),每新增一户奖励企业5万元,奖励企业属地、相关管理部门2万元;对工业产值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以统计联网直报数据为依据),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和5万元;对没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实行硬账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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