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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25 查看次数:20438 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襄阳市“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25日

一、建设“企业金融服务方舱”的目的和范围

(一)建舱目的

“企业金融服务方舱”是借鉴疫情期间方舱医院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工作和运作理念,用于帮助原本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生产经营困难、资金短缺,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企业,是在特定时期内搭建的开放式政银企金融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

(二) 入舱范围

一是受到疫情直接冲击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对外经贸、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民生领域企业;二是上述企业基本状况较好,今年年底前可重新实现正常生产经营。

二、企业入舱标准

一是受疫情影响,供应链供给不畅,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二是由于停产时间较长,导致财务成本上升,企业流动性困难;三是由于上下游资金拖欠,导致企业资金短缺,生产难以持续;四是企业无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记录。

 

三、企业出舱标准

一是企业正常复产复工,财务指标向好,现金流基本正常,实现经营可持续;二是企业债务水平得到合理优化,债务期限相对合理,还款计划与现金流相匹配。

四、工作措施

(一)确定入舱名单。根据企业入舱标准确定企业名单、制定救助方案、实施纾困救治、实行全程监测、加强出舱管理。

(二)搭建“方舱”服务平台。整合现有金融服务企业工作专班,集中各方优势,完善我市“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各项工作。同时,依托已初步建成正在测试的“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在平台上开辟“企业金融服务方舱”专栏,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进入平台,将各类政策、金融产品、相关资讯在平台上进行发布,提供全线上融资服务。

(三)落实金融惠企政策。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期间出台各项金融扶持政策,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予以信贷支持。二是充分发挥担保作用,为企业增信。继续推动“4321”担保机制有效运行,为符合担保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对疫情防控企业主动减免担保费,推出“再担抗疫贷”产品等,提升企业融资担保额度。三是发挥财政支持作用,为企业减税降费。加大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襄政办函〔2020〕5号)贯彻执行力度,全面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五、建立沟通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协调开展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共同推动“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

(二)明确工作职责。“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各参与部门、单位、企业的职责和义务,建立“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推进工作机制,指导各参与方开展“方舱”建设,定期通报“方舱”运营情况,研究解决“方舱”整体建设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方舱”所需的各类资源。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入舱并实施精准救助,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成效,并向新闻媒体推介。

(四)加强督办考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应将工作情况定期报“方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报一次数据和典型案例,每月报送一次工作简报,每季度开展一次交流。市政府将适时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将“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工作作为年度金融生态建设的指标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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