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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6-19 查看次数:14797 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襄阳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19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法治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积极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政策再完善。始终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全力打造汉江流域最优、全省领先、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

1.推行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加大“一张网”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一张网”的注册率和网办率。加快乡村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成地方自建系统与“一张网”的对接联通,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实现更多事项在更大范围“一网通办”。以电子证照、电子批文广泛应用为基础,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有效提升企业群众网办体验感。到2020年底前,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应领尽领”,办事指南准确率100%,企业和群众不再提交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政务服务关联事项“一事联办”。分类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新生儿落户、培训学校等常见场景,推广“一事联办”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做到“一号申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取件”,不断提高“一事联办”事项的开通数量和实际办件数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政务服务“自助办”“掌上办”“全市通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要加快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各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解决群众非工作时间办事不便的问题。依托“鄂汇办”和“i襄阳”APP,聚焦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各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市级主管部门要梳理人社、医保、卫健、市场监管、住建、公积金、公安、交通、不动产等行业高频事项,将一批办件数量大、方便办事群众就近办理的市级事项下放到城区,或直接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满足群众“就近办事”需求。〔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扩大企业电子身份应用覆盖面。建立企业登记注册电子档案库,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实时归集,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涉及企业服务高频领域深度应用。全面推行企业档案查询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档案在线查询,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一次拷贝、终生使用”。在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推行电子印章应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襄阳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重要性、关联性、有限性、渐进性”的原则集中行政许可事项,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尽量集中;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关联性比较强的事项尽量集中;单办事项或专业性强、勘查审查要求高的事项不集中。建立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相关联的培训机制,把审批部门的相关审批人员纳入各个监管部门的专业培训计划,逐步形成专业化培训的常态化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开展权力运行流程和服务流程再造。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原则上同一类事项只集中在一个部门办理,同一个部门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法律法规和湖北政务服务网明确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由各县(市、区)政府办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市级部门统筹办理的事项,要报请市政府同意。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服务标准,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开展服务流程梳理,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进行系统再造,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减成本上再下功夫。〔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加快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要按照服务功能统一规划为“六个区”,即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待区;逐步关闭各地政府部门自设的服务大厅,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统一服装上岗、统一佩戴工牌、统一服务标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场所要具备“五个一”,即一个场地办公,一班人马服务,一张网上办事,一套制度管事,一家物流快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推广政务服务线下“一窗通办”。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在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大厅广泛推行综合窗口设置,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变“部门摆摊”为“一窗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无差别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落实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严格将省级部门大幅压减、整合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等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尽减,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点分项改革,推进“多规合一”项目协同策划、综合受理、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先建后验”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验收整体工作流程,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工建审管系统”与审批事项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协同共享。〔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落实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古树古木迁移许可、城市道路路政许可和占掘路许可等环节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用电接入工程釆用告知承诺备案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对接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在全市外贸企业推广运用金融、保险、退税等应用模块,确保业务全覆盖。建立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实行“提前申报”和“通关+物流并联作业”,实现海关通关作业全流程无纸化,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协助企业办理关税保证保险业务。改革部分重点敏感商品检验模式,对进口棉花品质由逐批实施抽样检测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襄阳海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贸办等,高新区管委会〕

13.全面优化纳税缴费服务。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落实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申报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手机办等“智慧办税”,全面推行云闪付缴纳税费。持续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无纸化管理,方便出口企业“零跑动”不见面办理退税;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审核时间,实现出口退(免)税业务快审快结,进一步优化无纸化纳税服务,实现申报、审核、退库全流程“全程网办”。确保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10%,全市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加强涉税政策宣传辅导,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减税降费工作,构建分类分级、智能高效的新型纳税缴费咨询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行襄阳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不动产登记实现线上“一网受理、一网联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一网全办”,全流程自动办理,不动产登记环节压缩为2个,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查封、注销等登记分秒即办。实现“一网通办”,全市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实现“一网联办”,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纳税、水电气过户一体化。实现“一库管理”,权籍调查与登记信息统一数据库管理,互联互用。全面建成不动产登记网办大厅,让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如网购一样方便,实现“三办三零”,刷脸办、零资料,分秒办、零等候,随地办、零跑路,打造全省不动产登记效率最高、财产登记指标最优城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畅通“政企直通车”反映诉求渠道,将涉及企业法律法规、政务服务办理及相关惠企政策信息录入“12345”热线知识库系统并实时更新,企业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强化企业诉求工单转办、回访及督办,实行“1个工作日签收、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办结”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反馈,确保快速回应企业诉求、切实解决困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打造更加宽松便利的一流市场环境

16.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将企业开办所需信息整合为一张表单,一次采集。企业开办压缩为“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环节,1日办结,零费用赠送一套四枚公章(企业公章、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章、发票专用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线下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办结”,完善线上企业开办专区数据共享,部门所需信息在线上一次采集。全面推广“湖北襄阳市场监管智慧办平台”,在人流密集的办事大厅、银行网点等场所配置“营业执照自助办理一体机”,提升群众体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行襄阳中心支行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规范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事前告知经营许可准入事项,将企业申请许可信息及时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规定的市场领域,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进一步降低规范涉企收费。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督促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常态化公示。持续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领域的价费检查,重点抓好疫情期间惠企政策落实,切实降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融资和租金成本,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的检查,开展行政审批和企业贷款领域乱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充分享受金融惠企政策。引导银行保险业拓宽合格抵质押物范畴,灵活运用“纯信用”贷款、“银税互动”等特色产品。确保到2020年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信用贷款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进一步健全优化尽职免责制度,扩大政策执行覆盖面,持续解决信贷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愿贷、不能贷、不敢贷”的问题,将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提高到3个百分点。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融资担保服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局、人行襄阳中心支行、襄阳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汉江国投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1.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全面落实办电“321”服务标准。针对10千伏单电源高压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0 4千伏及以下非居民低压用户、居民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对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小微企业提供低压用电1天极简报装服务。高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用户工程建设);低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有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无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办电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采取停电计划审批、配网不停电作业等手段有效控制停电时间,提高配网管理水平,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全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再压减10%、不超过13 7小时,其中城区用户停电时间不超过5小时。襄阳市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鱼梁州开发区)小微企业低压接电容量放宽至160千瓦。各县(市)及襄州区低压接电容量暂放宽至100千瓦,实行低压用户和居民办电零费用。全面推广“网上国电”APP,实现高、低压接入全业务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国网襄阳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2.提升用水用气报装质效。全面精简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材料,压减办理环节,实行并联审批。落实获得用水“321服务”,即3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2个环节(用水申请、签订施工协议)、1项材料。对新建项目实行“项目秘书”制度,供水报装手续“帮代办”,当日受理,24小时内勘测。落实获得用气“310服务”,即最多3个环节(受理报装、踏勘签合同、验收通气)、1件材料、零跑腿。将用水用气服务APP,接入政务服务“一张网”、“鄂汇办”APP等平台,提供用水用气报装“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用户办事体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3.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登记网上服务专区,实现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一网通办”。对企业注销流程、材料规范、条件时限等实行清单式指引,实现提交材料精简50%以上、办理时间压缩70%以上。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取消企业注销登记需提交的纸质清税证明、取消发布报纸注销公告、取消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程序,企业注销当日办结;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探索试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通过放宽简易注销登记适用市场主体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延长办理时间、允许企业“容错纠错”、即来即办等方式实现提交材料精简、办理时间精简,方便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等诚信企业快速退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打造更加公平完善的一流法治环境

24.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签订政府部门信用承诺书,并推送至省、市平台,依托“信用中国”(湖北襄阳)集中公示。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行动,严防发生政府随意违约毁约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实现政务失信100%治理,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给予市场主体稳定预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5.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全面将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细化到各地、各部门,制定襄阳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采取有效方式实现联合奖惩系统与全市各领域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制度,拓宽信用应用场景,开发“信易+”产品应用,实现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最大化。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服务平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政务服务“一张网”、“鄂汇办”APP、信用湖北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6.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将2019年10月1日之前有据可查的所有存量监管行为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及时将当日发生的监管行为数据推送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准确率要达到100%。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最大程度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于行政处罚。〔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7.创新招标投标方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现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开展本地专家异室评标和异地专家在线“云评标”。探索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构建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实现与省内其他市州、省外周边城市之间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共享互认。实施联动协同监管、“互联网+”智慧监管和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8.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机制,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觉履行率。〔牵头单位:市法院;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9.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探索关联企业破产制度和破产企业分类识别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企业破产清算专项资金并纳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为无产可破企业市场出清提供破产经费保障;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优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和规则,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变现。实现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6个月内审结,其中“无产可破”等破产案件审限控制在3个月内;普通破产案件原则上2年内审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加大2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力度,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为破产企业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市法院;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0.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三大工程”。将商标质押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予以资金奖励,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专项保护行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人行襄阳中心支行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1.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构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在融媒体平台和“12345”“12348”政务热线开通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引导企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体检”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制度化,为企业定制个性化法律服务清单。全面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加快修订与民营企业享受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待遇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健全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督察重点。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对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的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牵头指导推进分管部门和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从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班,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承担本地、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政策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办评价。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年评价”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沟通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2020年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机制,对省、市政府季度督查、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成效检验”工作闭环。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全方位、多渠道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专业人士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营商环境评价成果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先进经验做法,打造营商环境襄阳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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