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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1-30 查看次数:18780 次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专用汽车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鄂政办发〔2010118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专用汽车行业的发展,提高全省汽车产业整体竞争力,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和国家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全省专用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是汽车产业大省,汽车产业是我省的重要支柱和优势产业之一。专用汽车是我省汽车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品种多、服务领域广、市场空间大、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等特点,是推进我省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装备制造业振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载体。经过多年的发展,全省专用汽车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品种日趋丰富、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不断提升,已形成武汉、随州、十堰等3个专用汽车产业集聚区,其中随州被授予“中国专用汽车之都”称号。截至2009年底,全省在国家公告内的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有80家,居全国第3位;专用汽车产品品种2578个,居全国第2位;专用汽车年产量10.66万辆,占全省载货汽车的26.5%,占全国专用汽车年产量的6.5%,居全国第3位。专用汽车行业虽然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汽车产业的发展,但也还存在诸多问题:产业体系松散,集中度偏低,龙头企业少,产品单一、雷同,研发力量分散,投入不足,专用汽车零部件和特种底盘技术发展滞后等。

  目前,我国专用汽车行业已步入加快发展和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国家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高速铁路和公路的大力发展、能源开采和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中部地区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城镇化进程加快、物流业快速发展等,都为专用汽车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全球经济结构加速调整,新的格局正在形成。汽车产业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动力,是新一轮经济竞争的热点和重点,汽车产业竞争将更趋激烈。全省上下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抢抓机遇,迎接挑战,科学把握发展规律,理顺发展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动全省专用汽车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全省专用汽车行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支撑,以产业集群建设为抓手,着力壮大产业规模,努力实现企业规模化经营;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龙头企业和特色支柱企业;着力优化专用汽车产品结构,重点发展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提高行业增长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产业合理布局,加快形成专用汽车区域化集中发展格局;着力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提升企业生产经营和国际化水平;着力壮大“武(汉)随(州)十(堰)”专用汽车走廊,全面推进随州“中国专用汽车之都”建设,全力打造中西部专用汽车龙头产业基地和产品集散中心。

  (二)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专用汽车行业力争达到如下目标:

  1、产业规模大幅提升。全省专用汽车年产能突破35万辆,占全国专用汽车年产能超过10%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培育2家年产能过6万辆、5家年产能过2万辆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专用汽车企业集团;建成10家以上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企业;全省专用汽车产品轻量化水平提高10%,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超过90%;形成一批国际国内驰名品牌,专用汽车出口产品90%以上为自主品牌产品。

  3、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所有生产型企业运用计算机软件进行产品开发,并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标准、质量控制、生产能力保证管理、一致性规范管理体系;60%左右企业运用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E(计算机辅助工程)、CFD(计算机流体动力学)、CAM(计算机辅助制造)一体化技术进行模块化产品开发。

  4、基础配套能力快速增强。形成10家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上装零部件企业,专用汽车通用零部件基本满足配套需要,关键零部件和特种底盘自主化率达到80%

  5、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全行业增加值率超过35%,绿色制造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制造信息化、智能化、柔性化水平大幅提高。

  三、加快全省专用汽车行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壮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引导企业根据自身优势,积极开拓市场,有效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专用汽车核心业务跨越式发展。按照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思路,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行业集中度。

  (二)加大产品结构调整,不断开发新产品。根据专用汽车行业发展趋势,以“专、精、特、新、轻”为主攻方向,在巩固现有优势产品的基础上,着力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

  1、规模化发展一批专用汽车产品。提高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保温冷藏车、城市环卫车、高速公路运输车、油田专用车、沼液沼渣抽排车等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和国际国内市场份额。

  2、高起点研发一批高附加值的专用汽车。通过引进、联合开发和技术创新等手段,大力促进医疗救护车和医疗垃圾车、电力和通信应急保障车、城市公共服务通讯指挥车、混凝土泵车、危化品运输车、液化气(天然气)运输车、起重和高空作业车、高等级公路养护及抢险救援车、机场专用车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开发适合国情的各种新能源专用汽车产品。

  3、专业化改造一批基础性通用和专用装置。通过完善加工手段、改进制造工艺,加强对专用装置设计及制造技术研究,发展专用汽车特色零部件和上装部件,满足专用汽车生产企业的配套需求。面向不同领域和客户群体,开发生产各类专业化专用汽车底盘。

  4、大范围推广一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积极把握专用汽车发展趋势,进一步促进机电气液一体化、轻量化等新技术和铝合金、高强度钢、塑料及复合材料等新材料的应用,鼓励原材料的再回收利用,建立资源节约型行业发展模式。

  (三)积极推进集团化发展,培育专用汽车龙头企业。积极推进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支持骨干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以兼并重组方式发展大型专用汽车企业集团,以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方式组建企业联盟,或与国外优势专用汽车企业合资合作,不断扩大企业经营规模。进一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鼓励依托其在产品生产、市场开拓、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国内外竞争,并在竞争中进一步培育核心竞争力,成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或特色支柱企业。

  (四)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集群化发展。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全省专用汽车资源向专用汽车企业比较集中的武汉、随州、十堰汽车走廊聚集,推进专用汽车集群化发展。整合产品、信息链、技术服务链,加快发展模具、汽车电子等专用汽车上下游产业及产品,促进上下游产业有效融合,形成设计、研发、生产、配套、营销、物流等相互促进发展的专用汽车产业集群。

  ()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专用汽车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重点企业为依托,逐步建立省级专用汽车研发中心和信息中心。充分发挥湖北的科教优势和国家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的作用,围绕用汽车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强研究与合作,逐步形成并保持“生产一代、研制一代、开发一代”的产品结构开发体系和产品多元化、系列化的发展格局。

  (六)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产经营方式转型。加快发展专用汽车生产性物流、交易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汽车保险、消费信贷等,加快企业从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建立省级专用汽车交易、展示服务平台。依托国家授权的专用汽车检测中心,完善专用汽车质量监督检测体系。

  (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以高科技产品设计制造一体化系统和信息资源集成化管理系统为重点,积极支持专用汽车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全方位推进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依托现有成熟的网站,搭建“湖北专用汽车信息网”,加快推进专用汽车行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

  四、完善加快全省专用汽车行业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建立由省经信委牵头,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专用汽车重点市负责同志参加的湖北省专用汽车行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全省专用汽车行业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全省专用汽车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经信委办公。

  (二)营造省内专用汽车销售的良好市场环境。积极引导专用汽车生产企业与省内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和承建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鼓励省内专用汽车生产企业采用省产底盘改装各类专用汽车;鼓励省内公共工程建设、城市环卫用车、城市公交用车、消防用车等公共财政投资的项目或配套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省产专用汽车。

  (三)推进专用汽车基地建设。以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建随州“中国专用汽车之都”为契机,加快随州专用汽车生产基地建设,并将其作为“十二五”时期全省专用汽车产业发展的重点,不断促进随州专用汽车产业做大做强。加强专用汽车出口基地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发挥出口基地的区域比较优势,进一步优化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对年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专用汽车企业在申报出口专项资金时给予重点倾斜,对于开拓国际市场卓有成效的专用汽车企业,省海外市场开拓基金给予重点扶持。

  (四)加大对专用汽车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整合现有省级财政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用汽车企业产品技术创新,以及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公共检测平台、商务与科技信息平台搭建等。专用汽车生产企业较集中的地区,地方财政每年也要拿出一定资金,支持本地区专用汽车行业的发展。

  (五)强化对专用汽车企业的服务。充分利用大企业直通车等服务平台,为专用汽车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对企业联合重组的,工商部门要为其登记、变更、注销等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有关部门要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培育年产能超过2万辆的专用汽车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附加值高的专用汽车争创名牌的支持力度。

  (六)规范专用汽车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的管理,加强生产一致性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妥善解决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企业生产资质等遗留问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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