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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3-10 查看次数:21416 次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荆政发〔2010〕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通胀”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对经济总量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金融业支持全市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金融工作方向。2010年是巩固经济企稳回升势头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决胜之年。为做好2010年经济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但强调要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着力优化信贷结构,落实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保持信贷总量的适度增长。为落实这一要求,各银行均出台了行业准入和限制政策,并对信贷规模实行按季按月控制。全市金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贯彻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推动我市经济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促发展。以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为契机,在全市银行业开展“信贷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构建科学的信贷管理机制,合理把握信贷的力度和节奏,确保信贷总量平稳均衡增长。2010年,全市新增贷款力争达到70亿元。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要对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监测,按季进行通报。各金融机构要围绕这一目标,科学制订全年信贷投放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行在信贷总量、授信管理上的政策,加强信贷资金与项目、企业的对接,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做到合理、均衡投放贷款,确保各项信贷计划落到实处,切实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

二、突出重点,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对推进荆门加快发展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和战略性意义,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强力支持作用,加快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步伐。要加强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积极做好项目的调研、论证、储备和对接工作,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对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沟通协商,高效率、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已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要尽快申报,落实授信额度,确保项目按期建设;对已完工投产的项目,要及时做好后续流动资金支持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投产。要加强对全市重点发展领域项目的资金支持,对高新技术、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实行倾斜,并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推动全市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要加强对工业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及时掌握全市工业企业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销路的企业,要确保资金供应,支持其满负荷生产。

三、创新措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和发展。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加大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力度,积极探索符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新机制,力争2010年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和贷款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专营机构作用,建立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制度,加大中小企业信贷考核力度。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符合全市产业布局的科技型、环保型、创新型,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创新担保机制,积极加强与担保公司合作,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银保合作机制。不断扩大抵押物范围,对发展前景好、信用观念强的中小企业,积极开展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抵押、信用证、出口信贷质押贷款。大力推广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联保贷款,扩大中小企业贸易融资规模。继续完善中小企业帮扶规划,各金融机构每年选择5家以上中小企业作为帮扶对象,指导中小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提升信用等级,增强融资能力。人民银行荆门市中心支行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帮扶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与政府金融考核奖励挂钩。荆门银监分局要进一步完善差别监管政策,科学把握小企业信贷风险容忍度,做到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发展快、占比高、质量优的银行机构,在市场准入上实行“绿色通道”。

四、立足县域,加大“三农”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确保新吸收存款的70%以上用于当地贷款发放。各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扶持,农业发展银行要在保证政策性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拓展支农领域,大力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银行要进一步创新支农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要发挥贴近“三农”的优势,大力开展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大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农村种养业的规模化经营、农民工创业和就业。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农业产业一体化的要求,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信用模式,拓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等信贷品种,拓展涉农担保贷款的抵押范围,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完善农业信贷和农村保险相结合的银保合作机制,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质量和水平。

五、深化改革,不断健全金融组织体系。要加快培育新型金融组织,2010年争取引进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在京山、钟祥分别组建1家村镇银行,争取东宝农村信用联社改革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并在上半年正式挂牌。积极支持钟祥、京山、沙洋三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银行机构,增加金融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力量。配合湖北银监局在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大型银行县市支行推行经济资本管理优化模型工作。积极支持各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深化改革,支持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钟祥市开展“三农”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建立相对独立的组织、核算、信贷管理体系,实现对“三农”的专业化服务;鼓励农业发展银行转变经营方式,扩大商业化经营范围;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增设网点,特别是增加在乡镇的服务网点,农业银行要争取在十大工业重镇均设立营业网点,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进一步推动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积极扩大试点范围。加大对民间融资行为的监管力度,合理规范和正确引导民间融资行为,充分发挥民间融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民间融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六、提高效率,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推广钟祥市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示范县建设经验,进一步加大现代支付系统和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推广力度,全面提升农村支付结算服务质效。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开展惩治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建立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快国库收支汇划速度,扩大钟祥国库“点对点”直接支付范围,推广京山国库直接支付监管经验,完善各项涉农补贴资金、救灾资金等国库资金划拨的“绿色通道”。加强外汇服务创新,开展以涉外企业为主题的外汇服务年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开展出口收汇网上核销试点,开展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收汇核销单试点,提高办理企业出口退税效率。各银行和保险机构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贴近百姓、贴近企业、贴近市场,努力搞好金融服务。

七、加强互动,进一步推动银政企合作平台建设。各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交流合作,建立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定期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银企项目推介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贷资金与信贷项目之间供需的有效衔接,组织开展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金融服务县域经济、服务高新区活动,加强对各项协议落实情况的监测与考核,推动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八、加快保险业发展步伐,不断增强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继续推进“三农”政策性保险试点,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按照“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把保险的功能和农民的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投保简便,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满足广大农民对保险的需求。积极拓展医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领域,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作用。积极开发与重点产业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差异化的保险产品,创新中小企业保险产品和承保模式,加大保险业对我市经济发展战略的支持保障力度。

九、优化环境,深入开展金融生态建设。继续加强信用县(市)、信用乡镇、信用社区和信用企业的创建工作。要积极探索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与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提高信用社区创建质量;要下大力气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提高信用乡镇比例;完善银行与法院的联席制度,加大金融债权诉讼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完善考核指标和方法,进一步改善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市“A级金融信用市(州)”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大非银行信息采集力度,加快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环境。严控非法集资风险,组织一次由政府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的较大规模的社会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预防和风险识别能力,有效预防非法集资案件的产生。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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